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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图书馆阅览座位使用须知》的通知

发布于2021-12-17,浏览499

图〔2021〕3 号

全体读者:

    为规范使用图书馆阅览座位,经研究决定,发布《图书馆阅览座位使用须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图书馆阅览座位使用须知

 

 

                  上海海事大学图书馆(档案馆)

2021年12月15日

抄送:主管校领导                                                                            

海海事大学图书馆(档案馆)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图书馆阅览座位使用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在图书馆公平利用阅览座位的权益,避免抢占座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图书馆采用座位管理系统规范和维护阅览秩序,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条 读者通过智能手机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图书馆”或者“我去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实现图书馆内阅览座位的预约选座、签到、暂离、退座等各项功能。

第二条 通过座位管理系统选座的读者拥有所选座位优先使用权。若遇纠纷,请找图书馆工作人员帮助。

第三条 读者选座分为“明日预约选座”、“当日开馆前预约选座”和“开馆后选座”三种情况。A楼阅览室和B楼自习室(B106、B112、B113)开放时间见图书馆网站。

(1)明日预约选座:每天21:00-23:00可预约次日座位。次日开馆后,读者须在各阅览室(自习室)开放后20分钟内到馆签到就座。

(2)当日开馆前预约选座:07:15-08:15已成功预约A楼阅览室座位的读者须在08:35之前到馆签到,6:30-7:00已成功预约B楼自习室座位的读者须在07:20前到馆签到。

(3)开馆后选座:读者须在选座成功后20分钟之内到馆签到。

第四条 读者选座后,需在以上第三条(1)(2)(3)规定时间内到馆“二维码扫码”或者“蓝牙”签到(返回到“我去图书馆”公众号页面,点击右下角“更多”,选择“蓝牙签到”即可。蓝牙签到需要开启手机网络、蓝牙和定位)。未及时签到记录违规1次。

第五条 读者暂时离开阅览室时,请选择“暂离”,座位将保留30分钟(用餐期间:10:30-13:30和16:15-18:30座位保留60分钟)。

(1)读者暂离后在保留时间内返回,请再次签到,确认后返座。

(2)超过保留时间且未签到确认返回者,系统将自动释放该座位供他人使用。其遗留物品按占座物品处理,并记录违规1次。

第六条 如长时间离开阅览室应选择“退座”,座位将供他人使用。

第七条 读者或值班馆员发现某个座位在系统内显示有人(不包括预约完成和暂离状态)但实际无人,即可使用“监督占座”功能。

(1)读者监督占座:被监督的读者在收到“我去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站内提示“已被标记”信息后,需在15分钟内签到或释放座位,否则视为读者离馆未退座或占座,记录违规1次,该座位自动释放。

(2)馆员监督占座:值班馆员不定期巡视阅览座位进行“监督占座”。被监督的读者在收到“我去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站内提示“已被标记”信息后,不可进行“释放座位”操作,需在15分钟内签到,否则视为占座,记录违规1次,该座位自动释放。

第八条 读者“监督占座”需上传现场照片,照片内必须包含清晰的空座和座位号,空座照片和座位号照片可分别上传,否则将被视为恶意监督。读者1次只能监督1人,每天可监督占座3次,恶意监督将被加入黑名单24小时。值班馆员每天可进行多次监督。

第九条 根据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被认为违规的,读者若有异议可拨打电话38284942向系统管理员进行申诉,申诉时须提供相关证据,申诉成功可撤销该违规。

第十条 预约选座后可以退座,退座后的1分钟内不可选座。若预约选座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馆签到,记录违规1次。

第十一条 7日内累计违规3次的读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取消选座资格3天。

第十二条 座位使用权以系统显示为准。

第十三条 读者应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请勿用物品占据座位或随意移动桌椅。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违者将按照《图书馆阅览室(区)使用及管理规则》(图20188号) 第一条办理。

第十四条 微信公众号“我去图书馆”中播放的广告及其他商业信息由厂商提供,非图书馆推荐。请读者谨慎甄别,因广告引起的纠纷由读者自负。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