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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部分恢复开放通知

发布于2020-05-08,浏览631

全校师生员工: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同时做好图书馆的开放服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4月9日发布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4月13日联合发布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及学校4月27日发布的《上海海事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的通知》,本馆制定并发布部分恢复开放通知如下:

一、 开放时间

1.  2020年5月10日起恢复开放,5月10日至12日的开放时间为:

   5月10日,14:00至21:00;5月11日、12日,9:00至21:00。

2.5月13日及以后的开馆时间将根据前三天开馆时的读者到馆情况再作决定。

二、 开放区域

3. 开放图书馆A楼的主要空间和图书阅览室,具体包含:一楼门厅、二楼大厅、四到七楼各图书阅览室、过道、楼梯、自动扶梯、六楼露天庭院等;

图书馆B楼一层、二层,全馆所有的研讨室,A楼底层的大书库及其旁边的“老馆印象”区域、二楼“半湖阁”展厅、三楼A312阅览室、六楼A602电子检索室、A603自习室,均暂不开放。

三、预约入馆

4. 按照限流要求,对所有读者一律实行预约入馆,欲入馆读者不论是否需要座位,均须在图书馆的“我去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上成功预约“座位”或者“入馆资格”后才能入馆。读者可于开馆前一天或当天预约“座位”或者“入馆资格”。预约后不能按约进馆的,应在超过预约时间20分钟之前退座,以免被座位管理系统记违规。

5. 进出图书馆一律通过图书馆A楼正门,B楼西门暂不向读者开放。

6. 进馆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预约成功显示,经测量体温合格后刷校园卡通过闸机进馆。不符合上述进馆要求者谢绝入馆。

三、 入馆后的注意事项

7. 进馆读者在馆内应始终正确佩戴口罩,因喝水等原因短时间取下口罩后应随即戴上。

8. 进馆后应立即用手机签到,以免被座位管理系统记违规。建议进馆后即可使用微信“摇一摇”快速签到(操作方法可见入馆处说明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预约座位的读者须按照座位号就座,预约了入馆资格的读者可进行借、还书等活动或在馆内大厅、走廊区域就座。在阅览桌位就座应遵循《上海海事大学图书馆阅览座位管理办法(试行)》和《图书馆阅览室(区)使用及管理规则》。

9. 各位读者在馆内应尽可能保持1.5米以上的相互间距,勿长时间近距离接触。

10. 不得在馆内进食。

11. 图书馆楼不开中央空调,全天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通风。除突下大雨等特殊情况外,读者请勿擅自关闭窗户。

12. 为大幅度减少使用电梯的人员,大厅东面电梯厅的电梯仅停一、七楼。大厅西面的电梯仅限工作人员搬运货物使用,不对读者开放。读者尽可能使用自动扶梯或楼梯上下楼。

13. 读者借阅后还回图书馆的书籍,工作人员都将消毒后再上架。读者对于自己借阅或携带的书籍也可使用二楼大厅总服务台附近的自助图书消毒机进行消毒。

14.在馆内感觉自己或发现他人身体有恙,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15. 离馆时应在座位管理系统上“退坐”,以免被系统记违规。

16.晚上21:00闭馆后即进行全馆消毒,读者切勿闭馆后在馆内滞留。

四、 其他事项

17. 因本学期开学推迟而产生的图书借阅逾期费一律免除。

18. 馆际互借、办临时借阅证、研讨室预约使用、寄包柜等服务项目暂停。其他各种线上服务照常开展。

19.若只是还书,请尽可能使用位于行政楼、物流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第二教学区C区、学生活动中心等楼内及图书馆正门和西门的馆外还书箱,不必进图书馆。

20. 开放办法可能会根据疫情及在校师生数量的变化进行调整,请读者经常关注图书馆网站和微信上的通知。

                                 

                                        图书馆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