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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电子资源使用的版权公告

发布于2008-06-17,浏览274

近几年,图书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购置了大量的电子资源,大大提高了我校教学科研的文献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我校绝大多数的师生都能合法利用图书馆购进的电子资源。

近来,我馆陆续收到了国内外有关数据库提供商发来的“某IP地址大批量下载全文”的警告,且个别IP地址由于多次批量下载已被封闭。

目前,各数据库提供商对“批量下载全文”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但一般认为“超出正常阅读速度地连续、系统、集中、批量进行电子文献下载,或使用网络下载工具和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等”均属非法行为。这种恶意下载行为将会导致数据库提供商封锁我校IP的访问权限,从而累及广大师生员工不能正常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同时此种行为也会严重损害上海海事大学的声誉。

为了保护我校广大师生利用电子资源的权利,减少由于数据库被封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特通告如下:

  1. 禁止使用机器人程序或其他网络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里的数据;
  2. 禁止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一般认为,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被视为恶意批量下载);
  3. 禁止利用电子资源中的任何数据进行非法牟利;
  4. 不得将VPN设置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
  5.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一经发现并确认事实将立即暂停其使用权,并在图书馆公告栏等处通报其IP地址、所在单位及姓名;对于连续侵权者,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核查并建议学校对其本人及所在部门给予进一步处罚。
  6. 因违规使用电子资源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为了保护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再次强烈呼吁:在使用我馆电子资源时一定要遵守上述公告。

敬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