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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9-12-14,浏览238次
为了解决读者对新老馆两馆间图书互借的需求,图书馆将从12月14日起,采取每周三次运输两馆间通借通还图书的措施。
提醒事项:
1. 双休日、国定假、寒暑假期间不提供通借通还服务。
2. 为保证图书正常流通,通借图书到馆后,请读者及时来馆借阅。图书馆将为读者保留通借图书2天,逾期将送回该书原所在馆,并暂停读者异地借阅图书权利。
若有疑问,请致电图书馆询问。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