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2-21,浏览552次
依据我校科技处《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检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拟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于2013年3月5日前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为支持申请人进一步明确课题创新点,校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继续免费受理该类项目立项查新委托,尚未委托查新的老师可于2月25日之前办理委托,逾期将不再受理。
委托时请下载附件中的《科技查新合同》,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后发送至邮箱(smuchaxin@yahoo.com.cn)即可,最好附课题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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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